政府招單一承辦商涉自製壟斷

AM730 2013-4-23

 

廢玻璃本無價值,過去10年每日有近500萬個玻璃樽丟到堆填區無人問津,但3個堆填區面臨飽和,政府2月中發表飲品玻璃回收計劃的公眾諮詢文件,建議向飲品供應商徵收循環再造費、及以招標委聘單一承辦商負責收集全港廢玻璃樽。以每個普通紅酒樽值0.75元,涉及款項多達5.7億元。政黨及多個中小型回收商質疑,政府要求該名承辦商擁有龐大收樽能力,還要擔保可變成重用物料包括環保磚或玻璃沙,門檻之高根本不是普通回收商能及,此舉猶如協助財團去製造壟斷,今日會在立法會聽證會質詢。記者:簡淑明 攝影:鍾式明

 

政府今年2月,首次大刀闊斧為廢玻璃樽提出一系列方案,推出為期3個月的《飲品玻璃樽生產者責任計劃》公眾諮詢文件,建議向飲品供應商徵收預繳式循環再造費,每公升約1港元,而日本、台灣及南韓則每公升4毫;又建議透過公開招標,委聘一個合資格承辦商作為玻璃管理承辦商,負責收集廢飲品玻璃樽及以適當方式處理,轉化成可重用物料,預期每年約3.8萬公噸。政府更聲言不鼓勵將廢料運到外地,因車運或船運也會產生碳排放,要創造本地解決方案,包括設立回收機制,及為再造玻璃提供出路,例如造成環保地磚。

負責研究玻璃回收計劃的公民黨執委譚文豪質疑,當鋁質及塑膠廢料主力運往外地時,為何政府不鼓勵廢玻璃運走?「日台韓三地比香港大得多,但人哋循環再造費只須4毫子,香港要1蚊咁多?根據政府要求嘅收樽量要3.8萬公噸,即整筆費用係5.7億元。點解將來只俾一個承辦商去處理,及只係鼓勵製造環保地磚或其他建築物料,而唔係將玻璃變番做玻璃?現時全港只有嘉華建築材料及納比迪環保建材係可以做到環保磚,咁係咪代表玻璃嘅出路只有一條?」

在玻璃回收業有十多年經驗的回收商盧惠添接受本報專訪時提出,他曾有1日運走375公噸碎玻璃的紀錄,「除咗飲品樽,仲有醬油樽、醫院奶粉樽同埋化妝品樽,馬來西亞、日本及新加坡對呢啲玻璃趨之若鶩,俾錢我送過去,人哋可以轉化番成玻璃樽、工藝杯碟,而且可以循環再造番玻璃100次都得,但點解香港政府只規範一係環保磚,一係就係玻璃沙取代河沙,你哋知唔知環保磚只可以用一次就要報廢,最終又係變番堆填區廢物,雖然話政府部門優先採用環保磚,但試問有幾多路要不斷鋪呀?我過去7年一直爭取環保園租約,希望大搞回收玻璃事業,最終政府前年租咗俾嘉華,佢哋聲言投產後可處理1年近2萬噸廢玻璃,而我未來就連運去外地呢條路都可能會被扼殺。」

而由泥頭車司機協會牽頭發起的「玻璃再生璀璨計劃」負責人黎梅貞亦質疑,他們在幾個收集點收集玻璃也如此困難,但政府要求日後委聘的大判頭則須每日處理過百噸廢玻璃,如此高的門檻,在沒有雄厚財力及車隊下,根本無法達標,這等同把小型回收商趕絕,「環保署最近又建議喺18區整一個綠色收集站,鼓勵我哋去收小電器或其他無市場價值嘅廢物,咁係咪意味以後由回收階段開始,已經俾有勢力的財團一條龍做晒,如果無呢個能力,就望門興嘆?」環保署發言人亦承認,香港主要有兩間環保地磚生產商,而署方了解兩間公司合共處理廢玻璃樽能力,足以應付日後回收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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